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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全國統一發放日1月18日即將到來,內政部表示各項發放作業籌備工作幾已完成,地方政府發送消費券領券通知單的工作也將在明(15)天完成,內政部再一次提醒民眾,如果沒有收到領券通知單,不用心慌,請直接聯絡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查詢或補發,或直接到內政部消費券發放專屬服務網站(http://3600.moi.gov.tw),輸入戶籍地址或身分證字號,即可輕鬆查詢到發放所或對應郵局地點;持居留證件領券人(外籍配偶等)若未收到通知單,可至移民署網站或內政部消費券發放專屬網站以居留證件號碼查詢消費券發放所地點,或洽詢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協助查詢。同時,領券當天攜帶通知單將可大大加快領券速度,內政部呼籲民眾,小小一個動作,帶好通知單、身分證明及印章,可節省您許多寶貴的等候時間。
內政部同時表示,身分證明是本次消費券領券最重要的證明文件,民眾必須持憑新式國民身分證才可以領取消費券,內政部統計,截至98年1月11日止,尚未換領新式國民身分證者計有5萬3,396人,占應換證人數的0.28%。內政部籲請民眾儘速利用這二天的時間照相並到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換領新式國民身分證,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至當事人因國民身分證遺失已補領國民身分證者,鑑於原有的國民身分證業經戶政事務所註銷,內政部提醒民眾,領券時應持最後補領之國民身分證才可以領取消費券。
同時,針對未成年國民如何領券一事,尚有許多民眾不清楚,內政部再一次提醒,未成年人以及受禁治產宣告之人的消費券,係由法定代理人、暫時監護人領取,領取時除了攜帶領券通知單及法定代理人、暫時監護人個人的身分證明及印章之外,還要攜帶受禁治產宣告人的國民身分證,未成年人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中三者擇一即可,不需要委託書。
轉載自:http://www.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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