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環保署去年 5 月公告「飲料杯回收實施獎勵辦法」,規定飲料業者應提供現金折扣、集點換購、飲料加量等優惠,以鼓勵民眾自備飲料杯,減少一次性飲料杯的用量。但經消基會調查結果顯示,有將近一成業者門市並未張貼回收獎勵公告,其中三家還沒有提供優惠。

依據消基會公告規定,飲料業者對自備飲料杯的消費者,應該提供優惠,且需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標示。但經隨機抽樣調查 109 家門市後,發現 16 家門市店面未依規定標示優惠公告,佔比例達 10%。其中紅景天、高雄牛乳大王及黑面蔡三家業者,除了部份門市未標示獎勵公告,也沒有提供優惠。

另在調查中發現,部份門市對自備飲料杯的消費者不提供集點優惠。環保署表示,不論飲料金額高低,都應給予自備飲料杯消費者優惠,除非優惠型態為「買一送一」的方式。

不論是未張貼回收獎勵公告、或是將自備飲料杯消費者排除在優惠活動之外,都屬於違反規定,可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環保署廢管處吳天基處長表示,已對不合格店家開出勸導單,也會規劃再招募短期志工,稽核店家是否遵守規定。

原文網址: 自備飲料杯優惠 一成門市未公告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2/02/11/91-2784335.htm#ixzz1m8MIzPrY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daaiorg14 的頭像
    daaiorg14

    現在的我,只想回到外太空

    daaiorg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