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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制度自97年10月起開辦,依據該制度年滿25歲,且未參加公保、勞保、農保或軍保者,應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替代役役男在服役期間雖有參加一般保險但因未具軍人身分,無法比照常備兵視同為軍人保險納保對象,故仍屬國民年金保險對象。
內政部役政署表示,替代役役男納入國民年金,其實政府已經補助四成的保費,替代役役男本人只需繳交六成,也就是674元,但相對之下,卻比常備兵役有了多一年的年金資歷,長遠來看是有利的。例如:對個人而言─年輕時預繳保險費,可保障個人老年所得安定,維持老年基本生活;對家庭而言─發生事故時,領取年金給付,可減輕家人負擔,增進家庭和樂幸福;對社會而言─發揮自助互助精神,解決老年經濟問題,保障社會和諧安寧。
替代役役男退役後,如果有參加其他的社會保險,例如公保或者是勞保,服役期間參加的國民年金保險年資就會被保留下來,到了六十五歲時即可請領國民年金的老年給付,每月約可多領224元。而且服役期間如期繳納保險費,如發生身心障礙事故或死亡事故尚可領取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每月至少4,000元或國民年金喪葬給付8萬6,400元。這項保險採柔性強制加保制,未繳保費者不動用強制執行或罰則,惟未繳清保險費及利息者,如發生傷殘或死亡時,不予支付保險給付。為讓各役男能更瞭解,役政署網站(網址:www.nca.gov.tw)提供國民年金相關問題供參考,役男如仍有疑問,也可撥打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491022)或049-2394376,將有專人為役男服務說明。(檢附常備兵役與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死傷相關給付比較表如下)
常備兵役與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死傷相關給付比較表
役別 殘等給付 死亡給付
常備兵役(軍人保險) 406,080元 473,760元
替代役(一般保險) 406,080元 473,760元
替代役(一般保險+國民年金) 406,080元+每月至少4,000元 473,760元+喪葬給付86,400元
備註:
一、常備兵役役男參加軍人保險,替代役役男參加一般保險,於發生傷殘死亡事故時,給付金額均相同。
二、國民年金係採柔性強制納保,即不繳納保險費者不罰,但無法享有基本保障。
三、殘等給付以因公一等殘計,死亡給付以因公死亡計。
四、國民年金身障年金給付及喪葬給付,需符合身心障礙年金及喪葬給付請領條件。
轉載自:http://www.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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