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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廖了以今(23)日召開記者會針對消費券發放短差數額經過第一階段複核後之結果以及這段時間內政部會同基層工作人員處理消費券發放工作等情況向社會大眾說明:
一、消費券規劃之初就有千分之二的備用券設計,這些備用券並未啟動,目前統一放在各中心郵局,內政部將於4月30日郵局完成第二階段發放工作後,將未發放的餘券連同備用券一併移交經建會處理。
二、這幾天,有很多熱忱的鄉鎮市區長、里鄰長、地方熱心人士等,紛紛表示願意自行彌平差異數,廖部長表示:除了感動及感激外,這些溫暖讓內政部及所有基層同仁更加的去做「詳細核對、顯現原貌、修正補登」的工作。
三、明天就開始放年假了,近年關前一週,無論是公司行號、機關、個人都是最忙碌的,此時很多的鄉鎮市區公所同仁放下一切,為了消費券的複核工作而努力,廖部長覺得很對不起大家,也感謝大家一心向公的努力與犧牲。至於有些鄉鎮市區未能即時啟動及完成複核,內政部也充分了解,但希望這些地方的同仁能在年假過後立刻撥出時間幫忙,希望在2月5日前完成所有工作,詳細核對印領清冊與委託書,相信屆時也可以修正補登不少金額。
四、根據這幾天複核工作的觀察,內政部發現,消費券短少現象,有很大的比例是:工作人員在領券清冊上漏蓋章所造成,也就是「已領券卻未蓋章」的情況,這個情形佔短少現象中的最大比例。
五、根據郵局1月22日晚上回傳內政部的清點結果顯示,1月18日當天全國14,202個發放所自全國1,203個郵局領出的消費券金額是832億7,494萬4,400元,發放完畢後應繳回各郵局的消費券金額是72億5,447萬1,600元,實際繳回的金額是72億3,463萬9,700元,短缺金額為1,983萬1,900元。
六、從1月19日開始啟動的複核機制,由各鄉鎮市區公所針對短少金額達3,600元以上的發放所,通知各該發放所主任管理員及副主任管理員,連同公所人員一同到指定郵局展開複核工作,截至今天下午3點為止,已完成複核回報的所有1,499個,這些所原本的短差金額為975萬3,200元,經過複核後,實際短差金額為220萬5,200元,減列短差金額為754萬8,000元。
七、目前尚有1,667個發放所尚未啟動複核機制或有部分已完成複核但複核前後的數據完全沒有變動的發放所,相較於其他鄉鎮市區的實際經驗,有必要進行第二次的複核工作。
八、今天,第一階段複核後尚有819萬3,100元的短差,內政部預計經過年假後的第二階段複核,可望將短差數再至少減少180萬元(以1,667個發放所,估計五成的發放所可查到短少金額,再依照第一階段複查彌平比率77%放寬至60%,再以75%達成率計算:8,193,100×50%×60%×75%=1,843,447),其中符合保險理賠範圍的金額預計達480餘萬元,亦即預計短差金額為568萬元左右,故1月18日的發券正確率仍控制在99.993%。
九、今天,是過年前最後一個上班日,基層公務人員仍然兢兢業業的努力,內政部的工作同仁也絲毫不敢鬆懈,各位媒體朋友也陪著我們一直努力到現在,廖部長在記者會現場也向所有人表達我最誠摯的謝意與敬意,謝謝大家,也祝大家新年快樂。
轉載自:http://www.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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