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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底在我國外籍人士有56萬人,其中持居留簽證者47萬人,持停留及其他簽證者9萬人。與96年底相較,在我國外籍人士約減少1.0萬人,其中外籍勞工增7,123人或增2.0%,主要為看護工之增加;外籍配偶則減8,964人或減13.7%,主要為歸化國人所致。
◎同期在我國外籍人士以外籍勞工36.5萬人占65.3%最多,外籍配偶(尚未取得我國國籍)5.6萬人占10.1%次之,二者合占在我國外籍人士約四分之三,主要分布在桃園縣、臺北縣及臺北市。
◎外籍勞工以印尼籍占35.0%、越南籍占22.2%及菲律賓籍占22.1%較多,與96年底相較,以泰國籍減少1.1萬人,菲律賓籍減0.6萬人,印尼籍及越南籍各增加1.2萬人之變動人數較大;外籍配偶以越南籍占56.4%最多,泰國籍占11.3%次之,與96年底相較,以越南籍減少0.7萬人最多。
◎97年底在我國停留外籍人士8.0萬人主要為商務及觀光者,其中以日本籍占26.0%最多,美國籍占22.7%次之。
外國人在我國之居留及停留,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停留係指在我國居住期間未逾六個月;居留指居住期間超過六個月者。
一、97年底在我國外籍人士(含所有簽證但不含大陸人民)計有55萬9,300人,較96年底減少1萬269人或減1.80%,其中外籍勞工增7,123人或增1.99%,外籍配偶則減8,964人或減13.75%。(外籍勞工之增加主要係看護工之增加;外籍配偶之減少主要為取得我國國籍及離婚)
(一)按簽證別分:持居留簽證者47萬1,328人占84.27%最多,持停留簽證者8萬835人占14.45%次之。與96年底相較,持居留簽證者減少8,231人或減1.72%,持停留簽證者亦減少5,486人或減6.36%。
(二)按國籍別分:以印尼籍14萬3,905人占25.73%、越南籍13萬340人占23.30%、泰國籍8萬1,728人占14.61%、菲律賓籍7萬9,572人占14.23%較多,餘依序為日本籍3萬1,318人、美國籍2萬9,321人。與96年底相較,以泰國籍、菲律賓籍分別減少1萬4,235人及1萬72人較多。
(三)按身分別分:以外籍勞工36萬5,060人占65.27%最多,尚未取得我國國籍之外籍配偶(不含大陸港澳配偶)5萬6,243人占10.06%次之,二者合占外國人在我國人數約四分之三,其中來自東南亞者占98.09%;外籍勞工之來源國以印尼占35.00%最多,其餘依序為越南占22.20%、菲律賓占22.09%、泰國占20.70%;而外籍配偶則以越南占56.35%最多,其餘依序為泰國占11.27%、印尼占10.61%、菲律賓占5.09%;另外籍配偶女男比6.36:1較外籍勞工之1.57:1高。
(四)按縣市別分:外籍勞工分布在桃園縣6萬9,408人占19.01%最多,臺北縣5萬1,038人占13.98%次多,臺北市3萬7,246人占10.20%居第三;外籍配偶分布在臺北縣1萬1,025人占19.60%最多,桃園縣7,159人占12.73%次多,臺北市4,932人占8.77%居第三。
二、97年底持居留證在我國合法居留(不含持外交、禮遇簽證及未辦妥居留證者)外籍人士(不含大陸人士)有41萬7,385人,占持居留簽證在我國者的88.56%,其中男性16萬987人占38.57%,女性25萬6,398人占61.43%;若依其職業身分觀察,以外籍勞工(勞委會核准引進在我國持有效居留證者)31萬6,177人為最多,餘依序為教師5,655人、商務人員3,474人、工程師2,072人、傳教士1,729人。至於非法居留之5萬3,943人中,逃逸外勞2.58萬人,逾期居留2.10萬人。
三、97年底持停留簽證在我國外籍人士有8萬835人(含免簽證入境外僑),以日本籍2萬1,035人占26.02%最多,美國籍1萬8,365人占22.72%次之,印尼籍6,311人占7.81%居第三。其中合法停留者6萬619人,占74.99%;逾期停留者2萬216人,占25.01%。
轉載自:http://www.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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