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徵信社

,徵信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自民國79年3月30日發布施行後,曾於87年3月18日、88年10月6日、91年11月20日及95年3月20日歷四次修正施行。為配合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農保條例)於97年11月26日修正公布第五條至第七條,爰擬具農保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5條,並經內政部98年3月12日部務會報審查通過,將依法制作業程序函報行政院。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配合農保條例第5條第3項增列規定,增訂保險效力應追溯至戶籍遷入農會組織區域或喪失會員資格之當日零時起算。
二、配合農保條例第5條第4項增列規定,增訂戶籍遷移之定義性規範及農保條例修正公布後2年內重新提出申請殘廢給付之適用對象。
三、配合農保條例第7條增列第3款規定,增訂投保單位應將被保險人農地辦理移轉或出租日期,以書面通知保險人。
四、配合農保條例第7條增列第3款規定,修正依農保條例第7條規定繼續參加本保險之被保險人,於該保險期間,其保險費仍應按期繳納。
內政部表示,「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配合農保條例第5條至第7條修正後,將可使農民之權益獲得更完整之保障。

轉載自:http://www.moi.gov.tw/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daaiorg14 的頭像
    daaiorg14

    現在的我,只想回到外太空

    daaiorg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