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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關懷」專案,係因應國際原油及原物料價格飆漲,對國內物價及民生帶來衝擊,為加強照顧社會弱勢措施之ㄧ,自97年8月18日起正式推動,在村里基層、社工及慈善單位合作下,鄉(鎮、市、區)公所對於相關作業已臻於熟稔而步入正軌,每月約有4,000個家庭受益。
內政部表示:「馬上關懷」專案實施期間,隨時傾聽並回應來自基層民眾、村里、公所及縣市政府反映的意見,加以修正。首先於97年11月將原急難事由發生一個月內,放寬為三個月內發生者;又鑒於國內景氣因受國際金融海嘯影響未見好轉,相關裁員失業、無薪休假、減薪浪潮的衝擊,考量弱勢民眾所需承受的經濟生活壓力,內政部經邀集縣市政府社會救助業務主管研商,再就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加以檢討修正,期望能夠照顧到更多需要被照顧的弱勢急難民眾,以避免家庭崩解或發生不幸。
內政部表示馬上關懷專案的修正,將於98年3月16日發布,此次修正的三大重點,分別為:
一、因應當前經濟環境狀況,針對弱勢家庭如遭無薪休假減少收入等不完全就業情事,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確有救助之必要者,增列為救助對象。將因遭無薪休假、部分工時而減少收入,或每月工作收入未達基本工資之臨時工等之未能完全就業者,新增為急難事由。
二、放寬急難救助同一事由以申請一次為限的規定。若經馬上關懷急難救助金發給後生活仍陷於困境,經訪視評估,認定確有再予救助之需要者,最多得再予一次之救助。
三、授權直轄市、縣(市)政府專業社會工作員評估認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及撥款。其類型包括:因經濟性因素有自殺之虞之通報個案。因遭家庭暴力、性侵害經庇護安置,於緊急生活扶助金尚未核發期間,財產未能及時運用於生活所需。已申請福利項目,尚未核准期間等類型個案。
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之修正與放寬,係回應經濟環境的現況及弱勢民眾的需求,內政部持續推動此項措施,期待在政府與民間、中央與地方的合作下,使社會安全網絡能夠及時、有效的照顧到弱勢民眾。並呼籲社區及村里能時時關心、留意身邊遭遇急難而生活陷困的個案與家庭,使政府的資源能夠及時有效的提供與援助。
轉載自:http://www.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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